低收入家庭困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启动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2019年度我市低收入家庭困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带上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进行申请。

 

本次贷款贴息对象为在市公积金中心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主借款人经各县(区)民政局、各县(区)总工会上年度认定为享受连云港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待遇的家庭成员;贷款购买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属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行为。

 

据悉,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办理采取借款人申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审核的方式进行。贷款贴息申报结束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贷款贴息联合审查、社会公示,经社会公示后,符合贷款贴息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公积金中心将于8月31日前将贷款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有效银行借记卡内。申请人可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连云分中心服务大厅、赣榆分中心服务大厅、东海分中心服务大厅、灌云分中心服务大厅、灌南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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